索引号: | 2021-12-21-000005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 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子恒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的第100号“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为加快全面解决全县自然村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根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按照一村一路的原则,我们开展了“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库建库工作。但该段道路属村与村之间的路网项目,路网项目没有政策支持,无资金来源,加之县财政困难,我局将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争取,待有政策支持,即优先安排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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