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16-000005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民政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05号提案的复函
砚民函〔2021〕86号
周绍明、王自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巨美村委会为民服务大厅附属楼设施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项的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主要是针对社区或农村社区(村委会)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来源主要是每年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项目建设申请,由上级民政部门审批核定后,才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县级民政部门,再由我局将资金下拨到上级民政部门审批核定的村(社)组织实施。
2018年省民政厅已对巨美村委会补助了18万元福彩公益金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所以不再进行补助。
非常感谢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砚山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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