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15-00000494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砚自然资函〔2021〕第18号
李堂武等代表:
你们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151号提案《关于尽快完成乡村振兴规划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工作,作出如下答复:
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19〕663号)、《云南省“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云南省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材料的通知》《文山州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文农人居〔2020〕2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做好职责内的各项工作。2020年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干河乡碧云村、阿舍乡斗南村、维摩乡海子边村、盘龙乡三合村、稼依镇店房村、者腊乡克丘村、平远镇拖嘎村、阿猛镇阿基村、八嘎乡三星村、蚌峨乡南屏村等10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初稿并完成征求意见。按照《砚山县坚决打赢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翻身仗”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需完成76个(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其中:拟申报省级试点江那镇舍木那村、铳卡村和平远镇莲花塘村3个,州级试点干河乡红舍克村和盘龙乡明德村2个,县级试点八嘎乡六主村、阿猛镇倮基黑村、稼依镇大尼尼村、蚌峨乡六掌村、维摩乡斗果村5个。届时,你们关心的乡村振兴规划工作将有规划引领,有依有据有序进行,将会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面貌。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劲,0876—312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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