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15-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81号提案的答复
砚自然资函〔2021〕第11号
龙通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惩治处理矿产资源“私挖盗采”违法行为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江那镇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部分盗采铝土矿者在利益驱使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大肆盗采铝土矿,使来之不易的 “打非治违”成果功亏一篑、毁于一旦。部分盗采者针对江那镇舍木那(林保塘子片区)、铳卡等辖区铝土矿点多面广、易于盗采的实际,多次组织人员夜间破坏生态、违法盗采铝土矿,甚至采取“麻雀战”、“ 游击战”、“ 放眼线”、“ 明修栈、暗度仓” 等方式与执法人员玩游击战术,一见执法人员来了,立即躲起来,不和执法人员照面,执法人员一走回来继续干,给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和成本。为严厉打击江那镇镇舍木那(林保塘子片区)、铳卡等辖区铝土矿私挖盗采行为,规范资源利用,我局以白+黑、5+2“严起来”动态巡查机制,利用白天巡查、夜间蹲点等方式加大对舍木那、铳卡等辖区铝土矿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私挖盗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至今,共出动车辆206车(次),人员1084人(次)对江那镇舍木那、铳卡辖区开展铝土矿巡查检查199次(其中夜间88次),发现舍木那村民委苦刺坝村小组蜜蜂洞、蜜蜂洞对门山、法依老寨绿塘子、法依老寨林堡塘子、拖白泥村大坡头、统卡坟坡山等多个违法开采点,发现违法行为39起,制止39起,立案查处11起,结案9起,正在立案查处2起,移交公安1起,下发责停通知8份,受理群众举报16次。联合公安对舍木那村民委铝土矿山整治4次,出动车辆7车次,人员46人,捣毁简易部分工棚,扣押涉案违法挖机、装载机、货车等。通过打击治理,江那镇辖区特别是舍木那、铳卡辖区铝土矿资源进一步规范,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逐步扩大,存侥幸私挖盗采行为初步得到震慑。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安全观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江那镇辖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多次就如何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特别是江那镇辖区铝土矿“打非治违”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保障等方法步骤,全县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形成统一思想,上下推动,纵深发展。局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执法大队等负责人等到舍木那村委会苦刺坝村小组蜜蜂洞、法依老寨林保塘子、统卡坟坡山等铝土矿点研,掌握基本情况,身体力行参与支持辖区铝土矿打击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舍木那、铳卡等辖区铝土矿打击整治工作中,深刻认识工作开展的好坏取决于辖区群众的理解支持。为次,我局充分利用以会代训、分发资料、巡回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加大对该辖区铝土矿打击治理宣传力度。2019年至今共开展宣传活动23场次,咨询人数达460余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达1余人,发放宣传手册3200份,张贴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公告26份,宣传海报56份,发放宣传单份5000余份。通过宣传,辖区干部群众私挖盗采、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铝土矿对生态的破坏及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深入广大干部群众人心,合理合法利用矿产资源意识稳步提高,人人有责、共同管理、相互监督辖区铝土矿资源利用氛围进一步扩大。
(三)以案促教,用违法事震慑胆大人。为确保辖区铝土矿资源持续规范利用,对盗采铝土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立案从快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2019年3月10日,对在舍木那村民委法依老寨村林保塘子无证开采铝土矿的砚山县红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6月23日,对在舍木那村民委法依老寨村林保塘子无证开采铝土矿的张邦馗罚款3万元,没收矿产品约369.06吨;8月26日,对在铳卡村民委铳卡村小组坟坡山无证开采铝土矿的何海祥罚款20000元,并责令恢复土地原状;8月8日,对在舍木那村民委苦刺坝村小组蜜蜂洞破坏农用地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罚款27949.5元,限期3个月治理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2020年5月4日,对在舍木那村委会拖白泥村大坡头无证勘查铝土矿的王永勇罚款1万元,责令恢复复垦;6月28日,对在舍木那村民委苦刺坝无证开采铝土矿的林蓬志案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等等。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逐步扩大,存侥幸私挖盗采行为初步得到震慑。
(四)领导带头、部门联动成效明显。本着共治共管的思路,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推进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动联动执法机制落实,初步形成了“组发现、村报告、乡制止、县查处监管”的四级巡查执法体系。仅2020年,组织人员对该片区进行了多次整治,4月7日,局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对砚山县江那镇舍木那村委会苦茨坝村私挖盗采铝土矿点进行了联合打击,现场对违法人员证据保存移交文山市处理; 4月20日,协调公安等部门在江那舍木那林保塘子查获运输车辆7辆,驾驶员7名,截获挖机2台,非法盗采铝土矿约300余吨,立案查处4件;5月4日,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等股室对砚山县江那镇舍木那拖白泥“仙玉姐”和“大坡头”两处地点开展整治,截获挖机2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辆3辆,驾驶员3名,非法盗采铝土矿约54.13吨;5月5日,协调江那镇等部门乡(镇)在江那镇舍木那村民委拖白泥村小组私挖盗采点截获挖机2辆,皮卡车3辆,装载机1台;5月8日,协调公安等部门联合对砚山县江那镇舍木那“林保塘子”开展整治截获挖机1台,非法盗采铝土矿约80余吨;5月30日,联合公安对砚山县江那镇铳卡坟坡山开展整治查截获挖机2台,非法盗采铝土矿约60余吨;11月17日在江那镇林保塘子查获拉运铝土矿车辆1辆;11月18日在江那镇舍木那卡子截获非法盗采铝土矿车辆6辆,非法盗采铝土矿150余吨。2021年,又先后暂扣拉运货车10辆、挖机3台,没收违法矿产品736吨,每一次行动领导都带头参与,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对江那镇辖区特别是舍木那村委会辖区铝土矿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中,我局通过广泛发动、科学运筹,严打强治,有力地打击了辖区铝土矿“无证采矿、私挖盗采、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县域的经济持续良好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主要存在以下困难问题。
(一)非法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在利益驱使下,部分违法人员甘愿冒违法处罚风险蠢蠢欲动、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驱使的心理下再次精心组织铤而走险,卷土重来,重开非法开采之门,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蔓延,来之不易的 “打非治违”成果功亏一篑、毁于一旦。特别是私挖盗采铝土矿除了夜间作业外,盗采所用器械和盗运车辆跟企业正常采运的相差无几,且非法收售盗采来的铝土矿直接销往文山铝厂。由于文山铝厂私下与部分群众签订收购协议,导致盗采铝土矿违法行为难以根治。无法追缴回盗采的铝土矿矿产品,特别是对查处截获的车辆各级没有明确的强制处理办法,导致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被动。
(二)消极厌战,不予支持配合。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我县的各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一直认为该项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事,江那镇党委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没有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导致监管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监管任务艰巨。江那镇舍木那、铳卡等辖区铝土矿点多面广、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者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 增加了“打非”工作成本和难度。特别是在日常的巡查监管中,江那镇不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仅靠自然资源部门一家监管打击,难度大,收效甚微。由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模式很难常态化,特别是执法中如果没有公安部门参与,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特别是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将很难收到实效,甚至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常收到违法者的电话威胁,甚至执法现场恐吓,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并且日常性的动态巡查、关闭取缔等行动仍就靠自然资源部门一家来独立完成。如江那镇舍木那村民委法依老寨,将村集体荒山租给私人老板开采铝土矿,按比例分红,当地村干部包庇、参与盗采铝土矿现象导致执法调查取证难。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单打独斗的困境没有走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四)衔接难、规范难。现行法律法规未赋予自然资源部门必要的强制措施。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仍存在双向衔接不畅、信息不通。在侦办的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移送中,均是我局领导主动并多次与公安、法院部门领导对接后,公安、法院部门才接受自然资源部门案件移送,移送中又出现各自的不同定性标准,导致移送的案件退件,难以及时办理结案。在处置过程中,又因报请政府同意、按程序询价等等,处置程序繁杂,待同意处置后没收的铝土矿已被部分人盗取所剩无几,致使没收的违法矿产迟迟得不到处置,无形中增加大量的执法成本及监管。
(五)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治违”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自然资源部门没有如公安、法院等部门办案经费、夜间出勤经费等等经费,夜间执法中常受到恐吓、威胁,生命得不到保障,等等,严重影响工作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四、下步工作
一是常态化压实责任。按照《砚山县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江那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密切协作、形成上下合力,并针对矿产业资源分布范围的重点地区、重点村庄、重点人群,持续加大对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让群众参与和支持,做到横向、纵向清理,确保无死角,让人民群众成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注重对非法采矿、收矿行为等两个环节全方位、多渠道、高频率、宽领域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密切监测日常动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私挖盗采”行为,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深入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屡教不改、涉嫌违法犯罪等恶劣情形依法依规迅速侦办、迅速惩处。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形成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及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联报”机制,强化联合监管,逐一压实村(组)、村委会(社区)、乡(镇)、县级部门工作责任,真正形成“组发现、村报告、乡制止、县查处监管”的四级巡查执法体系,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积极构筑社会参与共治的良好格局,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武云,0876—3129352)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