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1-09-000004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79号建议的复函
胡云龙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倮基黑、黑所自然村体育设施篮球场建设》的提案(第17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办理。一是规划先行,将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倮基黑、黑所自然村体育设施篮球场建设纳入全民健身规划,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及时上报了省、州体育主管部门;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向上级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及时落实,把阿猛镇倮基黑村委会倮基黑、黑所自然村体育设施篮球场建设完成,切实有效完善乡村体育配套设施,让广大群众拥有一个良好的运动活动场所,使群众能随时随地可以进行体育锻炼,充分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需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体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承 办 人:邹柏兴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133950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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