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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11-09-000004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3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9 17:56:35 浏览次数: 【字体:

王涛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蚌峨乡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第13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砚山教育事业的关心,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和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蚌峨乡现中心学校、中学均由马跃伟同志为学校法定代表人,主持全乡学校全面工作,已按照九年一贯制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二、教育部办公厅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厅〔2016〕5号)明确做了说明:“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促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故“蚌峨乡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议”目前不能实施。

三、《砚山县“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已将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纳入规划,努力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求。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杜春平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125547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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