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1-09-000004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8号建议的复函
杨春华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在莲花塘村委会红旗村建设幼儿园的建议》(第1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的学前教育事业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稳步健康长足的发展。但是,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幼儿园布局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均衡,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且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参差不齐等问题,我们将根据《砚山县“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对您的建议认真研究,按照“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杜春平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125547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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