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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11-09-000004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9 17:51: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吴建海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遵循平远教育规划发展,努力促进新一中建设搬迁;老一中变一小,老一小改办为平远第二幼儿园,顺应平远教育整体发展》(第1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在《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平远镇第一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的批复》(砚政复〔2021〕610号)文件明确作了批复:一是暂停实施平远镇第一初级中学整体迁建项目;二是划拨平远镇军供站用地7.6亩,用于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三是原平远镇第一初级中学整体迁建项目上级到位资金4314.82万元,用于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

二、《砚山县“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已将平远镇中心幼儿园、平远镇五小和平远镇第三中学纳入规划,目前正在按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三、由于县级财力有限,“新一中建设搬迁;老一中变一小,老一小改办为平远第二幼儿园”的建议迁建工作暂时不能实施。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杜春平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125547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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