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1-09-000004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1号建议的复函
吴建海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遵循平远教育规划发展,努力促进新一中建设搬迁;老一中变一小,老一小改办为平远第二幼儿园,顺应平远教育整体发展》(第1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在《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平远镇第一中学整体迁建项目、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的批复》(砚政复〔2021〕610号)文件明确作了批复:一是暂停实施平远镇第一初级中学整体迁建项目;二是划拨平远镇军供站用地7.6亩,用于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三是原平远镇第一初级中学整体迁建项目上级到位资金4314.82万元,用于实施平远镇第一中学改扩建项目。
二、《砚山县“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已将平远镇中心幼儿园、平远镇五小和平远镇第三中学纳入规划,目前正在按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三、由于县级财力有限,“新一中建设搬迁;老一中变一小,老一小改办为平远第二幼儿园”的建议迁建工作暂时不能实施。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杜春平
联系单位: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125547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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