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0-15-0000039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4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顺珍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所提的 “关于在补佐岔路口安装红绿灯的提案”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稼依新公路岔补佐路口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稼依新公路岔补佐路段,该路口路段为不规则十字交叉路口,国道线为弯道,进入补佐的路口较窄,为乡村公路,该路口路段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条件,不具备安装红绿灯的条件和要求。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路口设置提示标牌、减速垄丘、爆闪警示灯、凸面镜、警示桩)”建设标准要求,交警二大队派出专人进行排查整改,该路口路段已经按照“五小工程”安装了路口设置提示标牌、减速垄丘、爆闪警示灯、凸面镜、警示桩。
二、加强辖区路面管控工作情况
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问题,交警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交通管控措施,主要是:
(一)加强源头管理。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摸清每一个隐患点段的道路等级、路面特征、通行规律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管理台账,在检查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一律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整改。
(二)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为减少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结合辖区路网结构特征、群众出行规律、事故发生特征规律等情况,科学调整警力,突出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全力维护好辖区的交通秩序。同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路面巡查与重点管理对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集中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同时,对辖区村镇易出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时刻保持高压严管、严防严控态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发动农村派出所、劝导员、志愿者等各界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学习交通安全法、农村群众交通行为特点和文明交通常识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车辆、驾驶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同时,督促和提醒广大群众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交管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农村活动。联合各社区村民委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农村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提请各社区村民委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社区村民委、村小组集体会议开展宣传教育,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农村、进农户。针对不同年龄的群众,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或一对一面对面交通安全教育;适时组织策划针对农村群众的文明交通倡导活动,引导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利用两站两员组织开展面向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社区村民委和社会共同关注农村交通安全、预防农村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根据农村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经常性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加强对村庄、岔口等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农村重点车辆监管。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地区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四是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联合安监、农村派出所、运政、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认真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村民委。
杨顺珍代表,非常感谢您对稼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复函
砚山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纯金 0876—38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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