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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8-12-000003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7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10:21:15 浏览次数: 【字体:

马正洪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7号“关于小石桥社区戈白居民小组进村道路扩宽的提案” ,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为加快全面解决全县自然村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打通交通扶贫,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县委、县人民政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人民群众建设脱贫路、致富路,举全县之力,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一村一路的原则,全力推进自然村道路建设。该段道路属村与村之间的路面加宽项目,但路面加宽项目没有政策支持,无资金来源,加之县财政困难,为解决群众需求,我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安排4万元建设资金。能否解决,还有待进一步争取。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31日                 

联 系 人:张艳萍(电话:312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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