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7-02-000002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六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侯光福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号《关于把阿猛镇石将军至绿水塘片区列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提案》,已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建议在石将军至绿水塘水生蔬菜基地进行提升改造建设:1.新建2条机耕路,宽3.5m,长0.875公里。2.新建1条宽1.6m,高1.2m,长2573m的三面沟;3.新建1条宽0.6m,高0.8m,长1500m的三面沟;4.新建1条宽1.2m,高1m,长500m的三面沟;5.新建水肥一体化管网330亩;6.新建硬化小路4条,长500米,宽1米,厚15cm;7.田埂硬化深60cm,埂面40cm,厚10cm;8.新建杀虫灯21盏,3000元/盏,合计6.3万元;9.监理费3.958万元。共计399.731万元。
经2021年5月13 日与您面商后,该提案中提出的需要建设的问题属实,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合理可行。该项目已纳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待资金到位后组织实施,敬请给予谅解和包涵。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权加富 313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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