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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11-30-00000011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0-10-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0年度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17:00:57 浏览次数: 【字体:

文丽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海子边村小组活动广场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改善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我县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先后通过建设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以及文体广场、篮球场、健身路径等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为群众开展文体活动创造了条件,进一步缓解和满足了全县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加快了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2017年开始,先后在海子边异地搬迁点建设了文化活动广场、篮球场等文体设施。能够较好地满足当地群众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需求。基于我县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加之县级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我局没有资金和项目支撑修建海子边村小组活动广场,建议海子边村小组加强对现有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及使用力度,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场所的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满足和提升当地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砚山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0876-3126371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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