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473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生效日期: | 2019-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度 |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73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师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73号《三合村委会铅厂村需要建设机耕路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铅厂村共117户、525人,机耕路从本村坝至龙潭背后,全长2000米,涉及耕地约600亩,耕地适宜种植烤烟、辣椒、玉米等经济作物,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150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本村的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铅厂村计划修建一条机耕路,需要补助资金5万元。”
经2019年6月14日与您面商后,并到实地进行调查了解,该提案中提出的需要建设的问题属实,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合理可行。但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目前无专项资金投入,暂时无法解决,我局现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以解决,敬请给予谅解和包涵。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权加富, 313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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