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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09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6-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9年度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8 08:4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光生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4号“倮朵村至文山市席草寨主干道道路硬化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项目目前没有资金支持,为减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 59 次会议审定,明确所有进村道路做到通达程度,确保晴雨通车,暂缓硬化,待有资金保障后,再由原中标施工单位继续对未完成的后续工程进行施工。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张培华  副局长

联 系 人:段欣阳 (电话:3122503)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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