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1-18-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城乡执通〔2022〕58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明确砚山县布标工业园区、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瓶装液化气配送范围的通知
砚城乡执通〔2022〕58号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经我局研究决定,对砚山县布标工业园区、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瓶装液化气配送范围安排如下:布标工业园区已经纳入建成区范围,由城区4家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市进行配送;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属于干河乡范围,由干河乡瓶装液化气经营门市进行配送。请各经营门市做好用户换气工作,保障用户正常供气,11月30日后发现超范围经营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