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09:24:09     来源: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次数:12285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精神,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砚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接受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筹备工作;承担委员会交办的重大经济事项;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为县委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全县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财税金融、债务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研究和情况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了解、掌握并及时向县委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反映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情况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追踪、比较、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县的影响;收集、分析、整理形成信息资料,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砚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及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府规章。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四)拟订砚山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外币国际商业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项目管理; 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规划及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并牵头协调实施。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砚山县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 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 项规划,负责对我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分配的和省、州财政性 建设资金;按规划牵头推进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 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 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 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预警,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 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 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 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监督 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 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 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 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积极发展粮食全产业链,加快推动粮食生产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打造绿色粮食品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局法律顾问相关事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招投标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承担本局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落实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范围内有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机关、城市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事业、投融资服务、政法等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和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四)基础产业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议并牵头协调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并牵头统筹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和下达中央、 省、州预算内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资金(含国防交通项目的申报和下达)。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物流产业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规划,提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流通体系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相关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我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政策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研究制定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协调实施重点计划及项目。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

(五)发展规划股。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建议;贯彻落实区域经济中心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编制实施跨县城市群规划,统筹推进文砚平一体化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全县重点流城综合治理和流城经济发展,组织拟订重点流域相关治理规划,负责拟订重点流城综合计划;负责县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综合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我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协调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 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投资计划并安排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和中小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拟订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落实有关工作。

(六)物价管理股。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资源价格、环境价格、教材教辅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价格、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法规和政策;拟订县级政府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等服务价格,牵头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协调解决县内重大价格矛盾和问题。组织实施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提出修订砚山县定价目录、听证目录的建议,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价格听证办法实施办法;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价格运行分析,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组织和联系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承担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具体工作。

(七)能源股。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 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天然气和新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核,以及能源统计、预警预测,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等。按权限范围审批、备案和转报能源建设项目;统筹能源工业发展规划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审核能源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制度拟定;提出、落实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级、州级、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县内外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糖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指导县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和县级重要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军粮供应、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准备统计、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的具体工作。


部门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中心: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5月11日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白  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政全面工作。

李  林(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田维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基础、产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能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经济、生态文明、经贸、高新技术、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有督促和指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分管基础产业股、能源股、数据服务中心。

王发席(党组成员)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特色小镇、项目前期、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有督促和指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

王忠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农业农村、西部开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工代赈、石漠化综合治理、兴边富民、“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河(湖)长制、林长制、易地搬迁、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有督促和指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分管发展规划股、县项目投资管理和评审中心(县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余高丽(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综合国民经济、经济体制改革、县域经济、县委财经委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事业、社会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残疾人、招投标、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十五五规划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有督促和指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分管经济和社会发展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县粮食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联系砚山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沈忠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组织人事、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等七城联创;财务、保密、政务服务及并联审批;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防汛减灾、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禁毒、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干部教育培训、优化营商环境、人居环境、驻村工作、收费管理、价格认证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有督促和指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分管办公室、物价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

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班子成员同时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实行AB角工作制度,分工协作关系具体明确如下:田维梅—王发席,王忠亮—余高丽—沈忠辉。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与建设南路交叉口左侧(疾控中心旁)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6-3012275

负责人姓名:白宇(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