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不会积水了,绿化重新优化了,人行道重新铺设了,下水道也进行了改造,下雨天终于闻不到恶臭味了,就像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谈及居住环境的改变,家住砚山县园丁小区的王阿姨脸上堆满笑容。
此前,老旧小区外墙破旧、窗户小、采光不好、水管漏水、雨污同流现象较为突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施工方施工进度缓慢,多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砚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组成监督检查组,通过走访谈话、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招标投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针对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拖沓问题,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把手”发出预警卡。在县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下,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资金拨付问题,立即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快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求施工方重新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投入,保障施工进度,限期整改工程拖沓问题。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程质量进度监督组,每日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巡查,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改造效果如何,居民最有发言权。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持续跟进,深入小区改造现场走访,畅通廉情渠道,鼓励群众反馈改造问题,让工程接受阳光监督。检查组将收集到的工程改造过程中老百姓反映强烈,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反馈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施工方整改,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大、周期长、资金多、廉政风险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让监督覆盖到项目建设全流程各环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来保障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把“问题清单”变为群众的“幸福清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全县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共开展监督检查6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问题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