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2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发资〔2012〕108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发资〔2014〕1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有关评审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自然资〔2019〕1号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文山蔚鑫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砚山县城市建筑垃圾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阳厚跃 0876-3123098
附件:
1、砚山县城市建筑垃圾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pdf
2、砚山县城市建筑垃圾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审查表.pdf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