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2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发资〔2012〕108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发资〔2014〕18号有关要求,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文山蔚鑫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对昆明根苑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砚山县补佐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阳厚跃0876-3123098
附件:
1、砚山县补佐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 复垦方案报告书 (公示稿).doc
2、《砚山县补佐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评审表.doc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