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挥砚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砚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砚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是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砚华东路70号)。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孙启勇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二)决策发言人
马 王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员
方玉清 砚山县司法局
(四)听证代表( 22人)
王 磊 砚山县委政法委
刘鹏春 砚山县发展改革局
徐国艳 砚山县财政局
蒋文玉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
陈明勇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政协委员)
罗金超 砚山县农业农村局
荣书永 砚山县水务局
郝建明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忠武 砚山县林草局
王萍美 砚山县统计局
谢 迪 砚山县气象局
王序丹 阿舍彝族乡人民政府
王 耀 平远镇人民政府
陆劲松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吴金云 稼依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
杨 勇 江那镇人民政府
张 敏 阿猛镇人民政府
张 劲 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许顺江 者腊乡人民政府
张 超 八嘎乡人民政府
唐明波 蚌峨乡人民政府(政协委员)
董正东 干河乡人民政府(政协委员)
(五) 听证旁听人(3人)
张国政 江那镇舍木那村委会
段忠贵 江那镇铳卡社区
侬思廷 江那镇听湖社区 (人大代表)
(六)听证记录员(2人)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工作人员
四、听证内容
对《砚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编制内容进行听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听证会的各位听证代表及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联系人: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罗荣
联系电话:0876-3130380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