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定,乡党政办公室编制了《阿舍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三)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专业规划;
(四)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其他重大事项。
(六)贯彻上级政府重要决议、决定和部署工作意见;
(七)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