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3-08 09:57:12     来源: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2969

根据《文山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文政办发〔2022〕3 号)、《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方案》(砚办通〔2022〕5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砚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社会运营服务组织和产业化利用主体,不断拓展其他多渠道途利用径,逐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3%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

     1.肥料化利用。各乡(镇)要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以农作物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覆盖还田、离田利用等农作物秸秆利用方式,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持续推广普及农作物秸秆利用机械,深挖潜力、多措并举,从2022年起,建立秸秆还田应用区36万亩;力争到2025年,将应用区范围扩大到47.5万亩,辐射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总量20.3万吨以上。一是秸秆粉碎还田。土地相对平整便于农机操作的地块,在农作物收获后,用旋耕机将秸秆粉碎后翻压还田,通过腐解有利于新鲜腐殖质在土地内形成,促进土壤团粒结构形成、改善土壤物理性状、增加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增强土壤的通透性、降低土壤容重提高土地肥力。二是秸秆堆沤还田。在土地相对狭小不利于机械操作的地块,农作物收获后将秸秆铡成小段或粉碎,在地间地头挖沟、挖坑或离田集中堆沤,每1000公斤秸秆配腐熟剂1公斤,尿素5公斤。堆肥分三层堆积,一二层各厚60公分,第三层厚40公分。分别在各层上撒腐熟剂和尿素,其用量比自下而上为4:4:2。堆宽1.6-2米,堆高1.5-1.6米,长度不限,并就地取泥封严,防止水分蒸发、堆温扩散和养分的流失。三是过腹还田。农作物收获后(水稻、玉米、小麦秸秆),将秸秆收集作为饲料,在食草动物腹中消化吸收一部分营养物质,其余变成粪便后排泄物经收集、堆沤、发酵腐熟后用作基肥施入土壤,能培肥地力。四是覆盖还田。覆盖还田将作物秸秆,直接铺盖于土壤表面,相当于用作物秸秆给耕地“盖被子”,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土壤生物活性,使土壤的有机质和速效氮、速效钾、速效磷均得到增加,是秸秆利用最简单直接方式。五是离田利用。依托鑫农鑫牧业有限公司、东岭有机肥厂等企业,收集秸秆生产有机肥,促进物秸秆离田利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2.饲料化利用。以乐牧牧业有限公司、昊籁天岑牧业有限公司等规模养殖企业和青贮饲料加工企业(文山禾牧农业科技公司)、农作物秸秆氨化或微储利用45吨以上的企业、合作社为主,发展青贮饲料和秸秆氨化饲料,带动收储及农作物秸秆利用量逐年提升;以农户分散养殖收集自种或他户农作物秸秆干贮,作秸秆饲料化利用为辅,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确保饲料化利用总量9.16万吨以上。一是青储饲料。玉米秸应以籽粒充分成熟前7—10天收获籽粒,并及时收割秸秆,青储玉米秸秆长度一般以33毫米左右为宜。在填装青储料时做到装料快,压实紧密每装15—20厘米厚时,用压实工具挤压实。添加快速增长的纯乳酸发酵菌而达到控制发酵,进而生产优质的青储料。二是氨化饲料。以麦秸、稻草、玉米秸为主,含水量在20—40%,秸秆粉碎或铡短2—3厘米。按秸秆重量3—5%的尿素用温水配成溶液,将配好的尿素溶液均匀地洒在秸秆上,边洒边搅拌,或者一层秸秆均匀喷洒一次尿素溶液,边装边踩实。装满池后,用塑料薄膜盖好池口,四周用土覆盖密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3.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食用菌产业可促进农业经济、生态良性循环,鼓励推广秸秆基料化转化利用项目,引导和带动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秸秆育苗等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4.燃料化利用。一是鼓励海创集团将农作物秸秆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利用。二是鼓励云南烟草公司砚山县分公司进一步加大烤烟房改造升级,回收烟杆进行生物质颗粒生产。三是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业企业和农民等社会化主休应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沼气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源。〔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5.原料化利用。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以秸秆为原料制作加固材料板材、工艺品等产品,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以及种植农作物耕地情况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以现有肥料化利用企业、饲料化利用企业、农机合作社为主,利用离田机械将秸秆捡拾、打捆、集中清运,带动秸秆收储。宣传动员农户交售秸秆,为收储企业与秸秆交售农户牵线搭桥,提供信息联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收储运三个环节串连起来,形成一个社会化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为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服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持续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按照省级建立的标准和方法,在全县选取当地有代表性的220农户作为基准户(每个乡镇20户)进行调查,当地市场化秸秆利用主体均开展调查,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准确录入农业农村部信息系统,搭建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巩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成果。跟踪督促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饲料化和肥料化补助企业,持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适时对饲料化补助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让项目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督促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还田、秸秆捡拾、打捆作业,完成每台补助农机具的作业任务,持续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探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关键链条、关键技术、关键环节,探索秸秆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途径,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选择适宜的乡(镇)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的“奖补惩”机制,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一套激励有效的县域秸秆利用补偿制度政策,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烟草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砚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由田维忠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强化主责意识,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分工,要围绕主题认真思考本部门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所处的位置,深入研究要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储设备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以及秸秆收储运综合利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相关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规划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保障工作;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做好秸秆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秸秆储存和综合利用用地工作;宣传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三)强化技术指导。为确保相关技术措施有效落实,顺利推进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立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下设县农环能源中心,由王家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技术指导组职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台账建设、验收总结等工作,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和深翻还田农机具技术指导及兑付购机补贴工作,秸秆饲料化和肥料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负责秸秆焚烧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根据《砚山县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宣传工作方案》(砚办通〔2022〕5号),通过印发资料、张贴标语、以会代训、街天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做到“逢会必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明确一名人员联络员,从2月份开始,每季度末月10日前报送《农作物秸秆利用统计表》(附件2),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农户分散利用量调查表》(附件3)、《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量普查表》(附件4)到县农环能源中心。联系人:鲍国彩;联系电话:13908762421。QQ邮箱:2356701637@qq.com

 

附件:1.砚山县2022—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配表

          2.农作物秸秆利用统计表

          3.农户分散利用量调查表

          4.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量普查表

 

附件1

砚山县2022—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吨

年度

项 目

阿舍乡

平远镇

稼依镇

维摩乡

盘龙乡

八嘎乡

者腊乡

蚌峨乡

阿猛镇

干河乡

江那镇

合计

备注

2022年

可收集量

1.52

7.80

2.53

5.32

2.01

2.19

2.11

0.95

3.44

1.96

2.16

31.99


秸秆利用量

1.40

7.20

2.33

4.91

1.85

1.95

1.95

0.88

3.18

1.81

2.00

29.46


合计

1.40

7.20

2.33

4.91

1.85

1.95

1.95

0.88

3.18

1.81

2.00

29.46


肥料化

0.94

5.21

0.16

3.48

1.26

1.31

1.32

0.52

2.17

1.23

1.23

20.31


饲料化

0.46

1.99

0.71

1.43

0.59

0.64

0.63

0.36

1.02

0.58

0.76

9.16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建立秸秆还田运用区(万亩)

2

10

3

4

2

2

2

1

4

3

3

36


分散利用量调查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20


2023年

可收集量

1.52

7.80

2.53

5.32

2.01

2.19

2.11

0.95

3.44

1.96

2.16

31.99


秸秆利用量

1.40

7.22

2.34

4.93

1.86

1.96

1.95

0.88

3.19

1.81

2.00

29.55


合计

1.40

7.22

0.87

4.93

1.86

1.96

1.95

0.88

3.19

1.81

2.00

29.55


肥料化

0.94

5.23

0.16

3.49

1.27

1.31

1.32

0.52

2.17

1.24

1.24

20.37


饲料化

0.46

1.99

0.71

1.43

0.59

0.65

0.63

0.36

1.02

0.58

0.77

9.18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建立秸秆还田运用区(万亩)

2.3

10.6

3.3

4.6

2.3

2.1

2.3

1.2

4.5

3.2

3.4

39.8


分散利用量调查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20


2024年

可收集量

1.52

7.80

2.53

5.32

2.01

2.19

2.11

0.95

3.44

1.96

2.16

31.99


秸秆利用量

1.40

7.24

2.35

4.94

1.87

1.97

1.96

0.88

3.20

1.82

2.01

29.64


合计

1.40

7.24

0.88

4.94

1.87

1.97

1.96

0.88

3.20

1.82

2.01

29.64


肥料化

0.94

5.25

0.16

3.51

1.27

1.32

1.33

0.52

2.18

1.24

1.24

20.43


饲料化

0.46

2.00

0.71

1.44

0.59

0.65

0.63

0.36

1.02

0.58

0.77

9.21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建立秸秆还田运用区(万亩)

2.6

11.1

3.6

4.9

2.5

2.2

2.5

2.3

4.9

3.4

3.6

43.6


分散利用量调查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20


2025年

可收集量

1.52

7.80

2.53

5.32

2.01

2.19

2.11

0.95

3.44

1.96

2.16

31.99


秸秆利用量

1.41

7.26

2.36

4.96

1.87

1.97

1.96

0.88

3.21

1.82

2.02

29.73


合计

1.41

7.26

0.88

4.96

1.87

1.97

1.96

0.89

3.21

1.82

2.02

29.73


肥料化

0.94

5.26

0.16

3.52

1.27

1.32

1.33

0.52

2.19

1.24

1.24

20.49


饲料化

0.46

2.00

0.71

1.44

0.60

0.65

0.63

0.36

1.02

0.58

0.77

9.24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建立秸秆还田运用区(万亩)

2.8

12.2

3.9

5.3

2.5

2.2

2.8

2.3

5.5

3.6

4.4

47.5


分散利用量调查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20


附件2

农作物秸秆利用统计表

乡(镇):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作物种类

秸秆利用量(吨)

综合利用率(%)

“五料化”利用量

市场化主体调入量(吨)

区域调出量(吨)

合计(吨)

肥料化(吨)

饲料化(吨)

燃料化(吨)

基料化(吨)

原料化(吨)



1

中稻和一季晚稻











2

小麦











3

玉米











4

花生











5

油菜











6

蔬菜











7

烟叶











8

薯类











9

大豆











10

甘蔗











11

其他











合计











每季度尾月的10号填报

 

附件3

农户分散利用量调查表

云南省砚山县       乡(镇)       村委会       村小组

农户序号

户主姓名:

户主电话:

农作物类型

农作物种植情况

总产量(公斤)

草谷比

收集系数

秸秆产生量(公斤)

农户自种秸秆“五料化”利用比例(%)



收集利用他人情况

播种面积(亩)

单产 (公斤)





肥料化

饲料化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秸秆利用量

秸秆利用率%

收集利用量(吨)

用途(1.肥料2.饲料3.燃料4.基料5.原料)





利用量

利用比例

利用量

利用比例

利用量

利用比例

利用量

利用比例

利用量

利用比例





早稻



0

1.03

0.73

0















中稻和一季晚稻



0

0.84

0.83

0















双季晚稻



0

1.49

0.82

0















小麦



0

1.14

0.87

0















玉米



0

1

0.95

0















马铃薯



0

0.06

0.73

0















甘薯



0

0.17

0.73

0















木薯





















花生



0

1.19

0.83

0















油菜



0

1.85

0.89

0















大豆



0

1.02

0.97

0















棉花



0


0.86

0















甘蔗



0


0.7

0















其他 1.        



0



0















其他 2.        



0



0















其他 3.        



0



0















其他 4.        



0



0















合计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附件4

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量普查表

云南省砚山县       乡(镇)       村委会       村小组

市场主体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法人姓名:


法人电话:


市场主体秸秆利用量(吨)


秸秆类型

肥料化

饲料化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年总利用量

早稻







中稻和一季晚稻







双季晚稻







小麦







玉米







马铃薯







甘薯







木薯







花生







油菜







大豆







棉花







甘蔗







其他







合计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