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砚财农〔2021〕18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模式,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耕地轮作制度,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牢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确保粮食面积不减少、产量不降低,着力防止凋减粮食作物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水库周边、重点流域支持,积极探索最优轮作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农药施用。
加强政策扶持,稳定农民收益。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农民开展轮作,对承担轮作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稳定轮作收入,鼓励和带动各地因地制宜自主开展轮作。
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鼓励以乡、村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确保持续取得成效。
(三)目标。2021年,在保持2020年轮作区域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全县6个乡镇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面积3万亩。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扩大豆类种植面积,加快构建符合砚山实际的绿色种植、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模式,推动轮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一)试点区域。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开展轮作。试点区域保持2020年轮作区域相对稳定,2021年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块原则上一定二年不变。
(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砚山实际的轮作模式。重点以水稻—豆科类作物(含绿肥)轮作为主,兼顾玉米—豆科类作物(含绿肥),形成合理的种植结构,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
(三)耕地质量监测。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能力建设,定期监测评价轮作耕地质量情况。保持2020年在项目区建立的2个监测点不变。年度任务结束后进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掌握轮作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四)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1.补助对象和标准:规划区范围内自愿参加并签订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协议的种植农户和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补助标准为每亩150元,试点面积3万亩,补助资金450万元。2.补贴方式:一是以实物补助为主,在小春季,每亩物化补助78元的豆科作物种子(含绿肥种子);二是现金补助为辅,在大春季(2022年6—7月),经检查种植作物符合“水稻、玉米—豆科类作物(含绿肥)”轮作协议要求的地块,每亩通过“惠农卡”再补助70元;三是购买标志牌制作、监测点土样检测服务及宣传、培训等补助6万元。(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砚山县3万亩轮作任务,从2020年起统一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2023年8月,2021年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编制完善实施方案。2021年6月30日,在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完善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二)落实轮作地块。2021年7月31日,在2020年轮作区域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落实轮作地块,鼓励以乡、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积极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轮作。开展好宣传、培训及落实地块信息的公示。
(三)签订轮作协议。2021年8月31日,保持2020年原则上由试点乡级政府与参加试点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签订协议期为三年的轮作协议,充分尊重和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享有的土地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轮作协议报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存档一份。组织按程序采购豆科类作物种子(含绿肥)并进行登记造册发放,为轮作培肥打好基础。
(四)填报四至信息。2021年9月30日,在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按照耕地轮作四至信息表的填报内容,及时完善2020年轮作地块四至信息上报。
(五)兑付补助资金。2021年9月—11月30日,采购种子发放到耕地轮作区域;2022年6月—7月补助现金到户到新型经营主体。由乡级政府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的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电子档案。轮作试点补助面积和补助方式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确定的补助方式及时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助;标志牌制作、监测点土样检测服务及宣传、培训等2022年7月完成。
(六)做好总结宣传。2021年12月,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按时上报年度轮作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砚山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涉及项目实施行政区域的乡镇长为成员的推进落实机构,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负责日常办公事务,联络技术指导组、办公室工作。
(二)进行目标管理。1.层层落实责任。县政府与承担试点任务的乡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进行目标管理。乡(镇)政府要层层抓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轮作责任书,村委会与村小组签订轮作责任书(附农户花明册),明确实施轮作的农户在轮作期间内遵守有关轮作的管理规定,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2.强化指导服务。对项目区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把轮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组建技术队伍、加强技术支撑、巡回指导,支持试点地区农民调整好粮经种植比例,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性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试点工作。
(三)技术保证措施。成立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股长任副组长,统一协调和调动本系统人力、物力。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牵头,县农经站、县种植业中心(站、所)协作,各有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点的实施。设立技术指导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技术方面的日常办公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开展技术服务,收集汇总上报及工作总结。
(四)资金管理措施。1.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项目的采购资金要按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2.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节拨付资金,及时把耕地轮作补助资金拨付到涉及项目的乡(镇),并负责对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积极协助和配合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涉及项目的各乡(镇)兑现补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涉及项目的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耕地轮作补助资金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轮作农民手中;4.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制管理,按照预算收支科目设置账簿,单独核算,全面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补助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及资金使用的过程和结果,便于接受监督管理。
(五)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1.建立县统筹、乡监管、村落实的轮作监督机制;2.建立健全轮作档案,精准试点;3.做好试点任务的落实并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对未落实轮作任务的农户,及时收回补助;5.对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开展绩效评价。每年度对耕地轮作试点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济效益。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参与轮作的农户可以获得物化和现金补助,每亩可节约成本150元;二是可以增加豆类作物的收入,每亩可增加200元以上,两项合计节本增效在350元以上。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对社会领域的影响:一是强化了农民群众对粮食安全生产的认识,注重粮经比例的调整;二是项目区可减少农户生产成本的投入、自愿申请轮作项目;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连片耕地轮作,可缓解重茬种植严重的现象。3.生态效益。在轮作区实施粮豆轮作,结合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旋耕等机械作业,可改善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通过豆类作物的种植,丰富土壤中营养元素的含量,增强土壤养分的有效供给和微生物的活动,减轻耕地利用强度、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和农业面源污染,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 1.砚山县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计划表
2.砚山县2021年耕地轮作资金补助计划表
3.XX县(市、区)耕地轮作四至信息表
4.耕地轮作项目调度表
附件1
砚山县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耕地轮作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6 | 30000 | 绿肥:20547亩;蚕豆:9453亩 |
1 | 平远镇 | 10000 | 绿肥 |
2 | 稼依镇 | 3000 | 绿肥:2000亩;蚕豆:1000亩 |
3 | 维摩乡 | 7000 | 绿肥:5547亩;蚕豆:1453亩 |
4 | 盘龙乡 | 5000 | 蚕豆 |
5 | 干河乡 | 3000 | 绿肥 |
6 | 者腊乡 | 2000 | 蚕豆 |
附件2
砚山县2021年耕地轮作资金补助计划表
项 目 | 标准/单价 | 数量/任务 | 资金规模(万元) | 备注 |
1.实物补助 | 78元/亩 | 3万亩 | 234 | 绿肥:20547亩; 蚕豆:9453亩 |
2.现金补助 | 70元/亩 | 3万亩 | 210 | |
3.监测点土样检测 | 1000元/个 | 4个 | 0.4 | 共15项指标 |
4.标志牌 | 2000元/块 | 6块 | 1.2 | 轮作区每个乡镇各1块 |
5.宣传、培训 | 40元/人 | 1100人次 | 4.4 | |
合计 | 450 |
附件3
XX县(市、区)耕地轮作四至信息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码 | 种植作物 | 面积(亩) |
XX县 | XX乡镇 XX村 | |||
注:请用Excel表填报
附件4
耕地轮作项目调度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县(区) | 县级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轮作资金执行金额(万元) | 其中:物化补助金额(万元) | 现金补贴金额(万元) | 轮作资金执行率(%) | 完成面积(亩) | 完成率 (%) | 实施乡镇数(个) | 实施行政村数(个) | 涉及种植主体数(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