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4 17:22: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3010

一、背景及依据

为有效解决传统丧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发改令第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价格〔2014〕1774号)及《砚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指导性定价的函》(砚民函〔2024〕9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要,制定本定价方案。

二、框架结构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定价方案》文本内容由八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砚山县公益性公墓基本情况;第二部分:定价依据及理由;第三部分:运行成本数据采集及收费标准核定;第四部分:调查测算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过程;第五部分:成本费用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第六部分:成本调查测算结论;第七部分:收费标准;第八部分:执行时间。

三、主要内容

(一)砚山县公益性公墓基本情况

砚山县11个乡(镇)均建有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项目总投资1803.12万元,其中:政府投入建设费1211.06万元,修缮费24.22万元,管理维护费567.84万元。建有墓位5313个,已使用(销售)801个。

(二)定价依据及理由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文山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殡葬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殡办发〔2023〕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22〕1080号)等文件,为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补偿成本、非营利性、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公共服务为使命,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三)运行成本数据采集及收费标准核定

运行成本数据采集于砚山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统计表以及与成本直接相关的其它资料,根据《砚山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运行成本调查报告》核定结论及居民的承受能力、支付意愿等因素,初步核定各项收费标准。

(四)调查测算的原则、范围、方法和过程

1. 测算原则。在成本测算过程中,成本调查测算小组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合法性、相关性和分类核算等原则,公平、科学、规范地开展成本调查测算工作。

2. 测算范围。砚山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管理及维护成本。

3. 成本费用测算方法。与公益性公墓运行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计入定价成本,并进行核减,对未支付而应支付的费用进行核增。

4. 测算过程。砚山县公益性公墓的定价成本采用调查的方式进行分析测算,调查小组对各类运行成本进行调查分析,核对审查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增核减。

(五)成本费用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

本次成本调查测算对管理员人工成本和修缮费进行核增,并进行合理分摊,对政府投入的建设费用进行核减。

1. 核增管理员人工成本5678400元。根据墓位数核定管理员,墓位500个以下的核定管理员1名,墓位501—1000个的核定管理员2名,11个乡(镇)核增管理员14名,负责公墓的保洁、维护管理等工作。月工资按云南省2023年10月发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1690元/月/人(含社会保险等费用)测算,每人每年20280元,20年的管理成本为5678400元。

2. 核增修缮费24221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三十一条“修理费用原则上据实核定,也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核定,或者在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内据实核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十六条“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故按照2%的比例核增公益性公墓修缮费,合计242212元。

3. 核减建设费用12110579元。1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12110579元全部为政府补助,不计入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十七条“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得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费用”,故建设费用不计入定价成本。

(六)成本调查测算结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公益性公墓的定价成本由管理成本和建设成本构成。参照州内其它其他县(市)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方式,砚山县维护管理收费按照20年进行收取,管理成本相应按照20年进行分析测算,测算方法为:11个乡(镇)的平均建设管理维护定价成本=(20年管理维护成本+政府建设成本+修缮费)÷墓位数=(5678400+0+242212)÷5313=1114.36元,测算结论为:全县平均一个墓位的建设管理维护单位定价成本为4.64元/月,55.72元/年,20年的管理费为1114.36元。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5元/月,60元/年,20年的管理维护费为1200元。以20年为一个周期,一次性收取20年的管理维护费1200元。以交费之日起计算时间,20年期满后重新续费,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无新的收费标准按照该标准执行。

(八)执行时间

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以本方案审定印发时间为准。

四、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白  宇,电话:0876—3012286。

联系人:沈忠辉,电话:0876—301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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