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2-15 12:00: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4237

一、《预案》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实现砚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气象保障。

二、《预案》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文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山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预案》解读单位

   《预案》解读单位为:砚山县气象局

四、《预案》解读方式

撰稿解读

五、《预案》解读内容

(一)《预案》提出8个部分的内容。包括总则、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监测预报预警、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奖励与责任追究、应急保障以及附则。

(二)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砚山县行政区域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雷电、冰雹、干旱等重大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三)编制目的。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低气象灾害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主要任务。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包括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基层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立兼职气象信息员,协助气象部门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气象灾情及特殊天气实况的收集和报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应急联络等工作。

(五)强化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深入开展气象灾害评估和隐患分析研判,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整治。有关部门和企业在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时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根据需求加强指挥平台、标准化作业点等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提升科学指挥、安全作业能力,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抗旱、防雹减灾、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增强雷电灾害防范措施,加强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确保雷电敏感行业、防雷重点单位落实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预警系统、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三个到位”。

六、《预案》解读时间

《预案》出台时解读

七、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晋方鹏,电话:3122116

联系人:施  莹,电话:312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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