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0 09:10:36     来源: 阅读次数:2828

一、出台背景

为合法合规兑现工业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履行政府承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大更强更多的优质工业企业到砚山投资创业,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决心,壮大县域工业经济,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工业产业发展扶持奖励。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砚山县实际,特制定《砚山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为全力实施砚山县“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战略,推动砚山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21〕1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合法合规兑现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

三、主要内容

《砚山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为组织机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预算编制、执行和支持方式,资金申报及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八章。

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成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商务局,由县工信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适用原则。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州及县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绩效为导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注册、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砚山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及其新建、扩建、技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专项用于工业企业发展奖励、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聚焦绿色铝上下游配套、铝液初加工、铝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制造,传统优势工业产业改造升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产业化配套设施和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上级安排落户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四)预算编制、执行和支持方式。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应体现综合预算、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绩效的要求,根据产业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要求等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由争取到的上级补助和奖励资金、财政预算资金、贷款资金、融资资金、专项债券、土地收益资金等组成,专项资金实行闭环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擅自调配和挪作他用。专项资金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完善工业基础设施,增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全产业链集群。

(五)资金申报及管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提供本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纳税证明或相关文件依据及对我县的贡献等有关情况说明;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由组织资金申报的部门核实,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绩效评价管理。组织资金申报的部门负责收集企业绩效评价报告并于次年3月底前把绩效评价报告报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企业发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和总结,为次年安排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供依据。 

(七)监督管理。建立奖补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对奖补专项资金开展监督管理。组织资金申报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对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发现企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停止、追缴所奖励资金的相应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由砚山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张  杰   电话:0876-3139991

联系人:钟荣慧   电话:0876-313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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