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通知》(文住建发〔2022〕23号)和《文山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方案》(文农人居办〔2022〕6号)及《砚山县绿美乡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优化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推动全县农村垃圾长效治理,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农村垃圾产生数量,增加群众收入,降低财政支出,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露天集中堆放、溢出垃圾箱等收集转运不及时现象,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转运处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行原则。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行推进,引进市场主体运行,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运行原则。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坚持乡镇村组联动、群众参与原则。建立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农户、网格员五级联动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各乡镇2023年至2024年在2022年生活垃圾收集基础上每年减量3%,2025年在2024年的基础上减量3%,以后年份维持不变,能减则减。
(二)建立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2022年11月底,每个乡镇要完成1个村委会的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打造,积极总结经验做法,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推开。
(三)完善垃圾清运保洁费收缴制度。收费标准可采取按户均或人均进行合理收取,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协商收取垃圾清运保洁费用。
(四)完善垃圾收转运体系。全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农户分类处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县级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砚山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办和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运行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差异性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合同规定给予清算划拨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回收清运处置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工作。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指导、监督转运站和清运过程中的防污染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中转站的选址、土地使用审批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运输乡镇垃圾中转站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转运及协调组织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置。
(二)将县级经费下沉至乡镇,倒逼垃圾减量化。将县级财政配套的转运经费,按乡镇月平均垃圾转运量下拨至乡镇。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各乡镇要积极宣传普及农村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评运用。对垃圾分类处理和收集不到位、转运不及时等,扣减县级财政配套的垃圾清运费。
六、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联系人和电话:苏宇,3135596
七、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苏宇,电话:313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