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和推动数据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山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文山州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77号)文件精神,立足砚山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局就我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服务事项联合制定本方案。
二、《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关于印发文山州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自然资〔2022〕77号)
三、《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坚持便民高效原则,按照受理和审批分离的原则,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根据申请人意愿,将水、电、气过户申请纳入不动产登记线上受理,实行纸质资料一窗受理,部门并联审批、信息互联共享的工作模式,形成“资料共享互认、优化业务 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机制,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最终实现从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窗口到仅需要跑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的转变,使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四《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统建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及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办理流程整合改造,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受理业务时,根据水、电、气资产移交情况,按照申请人意愿,自行选择是否与水、电、气联动办理,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资料、水电气办理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资料实现推送至水、电、气业务部门完成审核,联动办理结果以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联动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最终实现新建商品房与水、电、气同步转移登记。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使网上咨询、预约、申请、办理、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结合起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新的登记办理模式。
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办理:是指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受理业务时,根据水、电、气资产移交情况,按照申请人意愿,自行选择是否与水、电、气联动办理,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资料、水电气办理资料一并受理,受理结果及信息资料实现推送至水、电、气业务部门完成审核,联动办理结果以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联动办理结果同步推送至云南省不动产民生服务业务审核系统,最终实现新建商品房与水、电、气同步转移登记。
六、审定人
联系人:罗丹黎,联系电话:0876-3131901
审核人:赵洪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