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11-15 11:54:15     来源: 阅读次数:3190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抓实抓细全县A级旅游景区绿美建设,根据《文山州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方案》(文文旅发〔2022〕23号)、《砚山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砚办发〔2022〕33号)要求,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绿美A级旅游景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省、州、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县A级旅游景区实施绿美建设,结合“千里绿道、万里花带”建设目标任务,在旅游资源及周边,因地制宜营造生态绿化美化空间,合理提升景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增加景区观赏性、适游性,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促进景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旅游资源价值提升,塑造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绿美环境,提升游览体验。

三、主要目标

按照《文山州绿美A级旅游景区项目清单》安排部署,到2024年全县6家3A级旅游景区100%完成绿化美化提升,其中,2022年完成2个、2023年完成2个、2024年完成2个。力争申报创建3个州级“绿美景区”。区分“巩固、提升、改造”三个层级推进植绿补绿置绿,形成适应景观环境、游览需求和自然条件的绿美景区。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区分层级分类指导

根据景区内部景观质量、环境质量优劣,植被资源、绿化品质高低,景区性质、建设发展目标,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区分三个层级植绿补绿置绿。

(二)科学确定绿美范围

科学指导景区合理选择苗木,为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本土性,不得引入外来物种,以种植适合景区的乡土植物为主,多选用维护量小、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本地特色鲜明的植物,兼顾观花、观果、观叶等观赏性强的地被植物,突出景区整体生物多样性。

(三)加强后期管理养护

通过新种植树木的登记、确权、建档等工作,做好新种植树木的后续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到位。鼓励采取党员、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种认养和承包、领养等方式,加强后期管理和养护。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实施绿美景区行动,承担起绿美景区行动的具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旅游设施和旅游活动开展选址和布局,林草部门负责森林立地划分、绿化树种推荐和植树技术设计,其它县直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好所管、所属的系统、A级景区等的绿化,各乡(镇)负责组织所辖的区域A级景区绿化美化。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加强景区绿化美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行动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完成各项绿化任务。

(二)纳入考评、加强管理。

将绿美景区行动纳入景区质量等级质量管理工作,对工作不到位、不按时限和质量完成绿美景区行动,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通报、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对绿美景区行动有力,景观质量、服务质量显著的景区,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等级旅游景区。

(三)激励先进、政策支持。

加强向上汇报对接,2022年起,积极组织我县绿美景区实施单位参加云南省“最美景区”评选,争取省财政给予的一定资金奖补,激发旅游景区参与绿美行动计划的工作热情、提振景区管理者的士气信心,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奋起直追的良好氛围。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发席,联系方式:3122709;

联系人:龙向东,联系方式:31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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