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州委在园林绿化方面的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三年行动,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加快完善公园、广场、道路等城市公共空间绿地建设,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影响力,将砚山县打造成“独具特色、环境优美、幸福宜居”的绿美城市。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根据《文山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和《文山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
三、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行动,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公园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绿化品质得到提升,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改善显著。到2024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00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力争建成区绿地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力争创建6个绿美社区、6个绿美街区、7个绿美街道、6个公园绿地建设和6条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省级和州级示范项目,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州委在园林绿化方面的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三年行动,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加快完善公园、广场、道路等城市公共空间绿地建设,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影响力,将砚山县打造成“独具特色、环境优美、幸福宜居”的绿美城市。
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量力而行;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塑造风貌;依法治绿、制度保障;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3.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公园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绿化品质得到提升,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人居环境改善显著。2022年创建2个绿美社区、2个绿美街区、3条绿美街道、2个公园绿地建设和2条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省级、州级示范项目;2023年创建2个绿美社区、2个绿美街区、2条绿美街道、2个公园绿地建设和2条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省级、州级示范项目;到2024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100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力争建成区绿地率≥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公里。力争创建6个绿美社区、6个绿美街区、7个绿美街道、6个公园绿地建设和6条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省级和州级示范项目(详见附件3),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重点工作
1.高起点编制绿地系统规划
严格按照创建园林城市要求,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满足城市“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为“十四五”期间均衡公园绿地布局、提升绿地功能品质提供系统性依据。各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同时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高颜值打造城市山水之美
尊重城市山水风貌及地域文化,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以保护为主,利用为辅,尊重山水林田湖城村的自然与人文融合美,突出地域气候特征,使山水融入城市,城市融于自然。结合砚山县地域特征,大力推广乡土观赏苗木,有效运用已公布的县树(清香树)和县花(石榴花)。根据适地适树原则,与乡土树种、历史文化、产业建设有机衔接起来,不同区域选择适合的树种搭配种植,打造变化丰富、特征突出的城市绿化景观。城市绿地景观要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3.高品质增加城市绿地绿量
强化绿化用地保障。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实行精准化管理。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要优先用于绿美建设。城市更新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要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地绿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绿地,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的,要按程序审批,并在工程完工后恢复原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动出入口节点改造。结合本地地域特点特色,融入“世界三七之都”、“中国绿色铝谷”等元素,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标本兼治、综合提升、常态长效的原则,对我县5个城市出入口进行打造,以城市出入口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为“小切口”,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打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砚山新形象。〔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文山公路局砚山分局〕
开展拆围透绿拆违建绿行动。以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围挡围墙,在建、新建、停工半年以上工地的围挡围墙,道路交叉口边角地带闲置空地的围挡围墙,街道、社区、城中村范围内的围挡围墙;县城出入口、临街建(构)筑的围挡围墙;违章建筑构筑物拆除后植绿补绿为重点,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改结合、开放共享”的原则,分类实施,加快落实沿街实体围墙、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构筑物和未按规范设置的围栏应拆尽拆工作,积极探索实施透景围墙改建工作,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同时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对围墙进行改造提升,实施文化墙和生态墙,千方百计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逐步增加城市绿量。结合砚山地域特色,以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为抓手,以评选出来的县树(清香树)和县花(石榴花)为主题突出砚山特色,根据适地适树原则,与乡土树种、历史文化、产业建设有机衔接起来,不同区域选择适合的树种搭配种植,打造变化丰富、特征突出的城市绿化景观,打造县树、县花示范点,建设智慧型、节约型、健康型和数字型绿地。持续规范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城市林荫覆盖率不低于70%,因地制宜,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景、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景观。积极开展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4.高质量推动绿美社区、街区、街道建设
实施绿美社区建设。积极开展“绿美社区”、“园林式小区(单位)”创建活动,在城市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范围内,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绿化美化活动,提高群众主人翁意识,严格落实小区、单位的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绿美社区建设要综合考虑地域特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居民小区开展绿化共享,打开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空间,将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紧密衔接,实现绿化共享。优化社区绿地植物配置,充分运用乡土植物,挖掘立体绿化潜力,不断提升社区绿化美化的景观效果和品质,打造示范项目。充分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围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增加社区公共绿化空间,鼓励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和宅前屋后景观提升等工作,做到应绿尽绿。新建及改建的小区、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老旧小区及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20%。〔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实施绿美街区绿美街道建设。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对道路、绿地、附属设施和沿线建筑等主要元素为绿化美化载体,综合考虑其中的空间变化、尺度序列、色彩质感、肌理氛围、街道美学、骨干树种、四季景观、艺术小品,具体通过对街道路面进行路面美化、对绿地进行品质提升、对沿街建筑立面考虑立体绿化或立面美化等建设方式,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区及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充分挖掘街区街道绿色空间,结合城市更新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构建清爽城市“U型空间”,形成景观优美、风貌突出、特征明显的城市街景,打造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绿美街区街道。建设绿美街区、绿美街道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禁止随意拆除历史建筑、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砍伐老树。〔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5.高标准建设城市公园
全力构建城市公园体系。严格按照居民出行300—500米进入公园绿地的要求,逐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公园建设应尊重场地特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公园内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优先选择乡土苗木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充分利用清香树、石榴花打造“一园一景”,凸显文山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的特点。〔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加快推进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内容丰富、功能完善、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综合性公园建设,以及体育健身公园、城市湿地公园等专类园建设。在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完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规划布点,加快推进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以及小微绿地建设,提升可进入游憩的口袋公园覆盖率,为群众提供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等多样化的活动空间。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施留白增绿,建设社区公园;结合老城区改造,统筹小区周边裸露地、闲置地,采取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破硬增绿等形式建设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到2024年,砚山县每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1;新建游园不少于15个;建成3个以上公园绿地建设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6.高要求实施园林绿化项目
持续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依托砚山独具的山、水、城、湖的自然格局,围绕城镇主干道、公园、广场、景区等建设绿道,与市政道路建设和环境整治等工程相结合,与城市公共交通、慢行系统融合,推行“绿道+”模式,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花量”。按照四季有花、四季常绿、夏季有荫的“一街一景”整体建设理念,合理选用城市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各类道路绿地率需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执行。城市绿道建设要合理分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内部各类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保证网络的联通性、连续性、安全性;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合理运用县树县花,争取种2—3排,多种乔木花,适当配种灌木花,形成层次丰富,季相分明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建设节约型绿道;配备完善标识、休憩、环卫、智慧、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服务群众;做到与城市更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旧城改造时,因地制宜、合理选线,与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园改扩建等结合推进建设绿道空间。到2024年,至少建成3个以上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全面打造城市立体绿化。本着“见缝插绿”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用造型塑绿、墙面覆绿、阳台挂绿等形式,在主要出入口、重要节点、建(构)筑物等位置开展多种类型的立体绿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建设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丰富城市绿色空间,增加城市绿量。〔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力打造典型示范项目。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编制高质量设计方案,引进高水平施工队伍,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做到植物景观丰富,配套设施完善,园林小品、建(构)筑物地域特色鲜明,体现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突出城市多样性特点,打造绿美城市样板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7.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全面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及时制定了创建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2022年按现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及评选标准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达到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2024年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8.高水平实施绿化管理养护
加强和重视城市绿地建设、养护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地方养护标准,保障并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和技术人员,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绿化管理部门、江那镇、社区、住宅小区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毁损古树名木、擅自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那镇人民政府〕
9.高层次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建设
结合砚山现有的植物资源,按照“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的思路,加大培育园林绿化相关产业,引导县级各单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士、企业参与城市乡土苗木引种、繁育,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打造砚山独有的苗木品牌,为绿美砚山建设奠定基础。到2024年建成一个苗木产业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10月—12月
建立和完善绿美城市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查缺补漏,及时编制完成《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值,根据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数量建设等指标,确定绿美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积极开展2022年绿美社区、绿美街道示范项目建设试点工作。
2.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1月一12月
按照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以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建设为重点,按照项目倒排时间表加快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推进各类绿地和公园建设,积极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等典型示范工作,确保主要任务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3.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月一12月
通过三年行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初见成效,以上9大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城市绿化建设品质得到提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突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引导、加强工作调度、强化信息报送)。
五、审定人
联系人:高铁华
联系方式:0876—3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