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十四五”时期砚山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计划》的出台依据
1.《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云发〔2021〕24 号)
4.《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发〔2021〕26 号)。
三、《工作计划》的目标任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4、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宣传,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重点学习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优化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引导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持续提升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执法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六)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养老诈骗、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相结合,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让市场监管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八)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遴选各类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理念。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九)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龚莉、王丹宇
联系人:马雪娇
联系方式:0876—313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