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2〕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2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2〕2号)和《文山州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近期工作要点提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砚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二、主要目标
通过《砚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一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目标。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及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监测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培育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使脱贫人口与当地农民的收入比、脱贫地区农民与全省农户的收入比不断提高,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劳动力有一技之长能稳岗就业,夯实乡村振兴坚实基础。三是补短板促发展目标。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通过乡村道路建设、供水保障设施、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改造等一系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
《砚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涉及特色产业发展工程、稳岗就业创业工程、乡村基础设施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巩固脱贫成果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6项工程项目。
1.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分为生产基地项目、加工物流项目、产业基础设施项目、金融保险配套项目。
2. 稳岗就业创业工程分为外出务工补助项目、公益性岗位。
3. 乡村基础设施工程涉及农村供水保障设施。
4.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涉及村容村貌提升。
5. 巩固脱贫成果工程分为住房安全项目、义务教育项目。
6.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为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砚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第二次调整)》规划总投资90337.79万元,其中:2022年投资13154.28万元,2023年投资27555.89万元,2024年投资23738.47万元,2025年投资25889.15万元。资金构成为:财政衔接资金38089.62万元,其他财政资金52248.17万元。分项目投资是:特色产业发展工程52942.35万元,稳岗就业创业工程2650.20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工程7185.50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516.37万元,巩固脱贫成果工程2453.15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21590.22万元。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阳洪文,电话:3120060
联系人:刘梓溶,电话:31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