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29 09:55:51     来源: 阅读次数:2047

一、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和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依据

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

一是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近三年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持续减少的良好势头。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增强问题发现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

二是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加强“产”“管”两方面力量联动,推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第一道关口”作用,加大食用农产品入市前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积极探索推动农药销售档案中记录施药对象及用途。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要加强能力提升和生产主体科学用药宣传指导,通过微信链接、挂图等多种形式,将重点治理品种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发放至种植养殖主体(户),确保管控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头。

三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围绕稳产保供,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同公安、工信、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网信等部门,重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农资法律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

一是科学有效实施风险监测,各乡镇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274个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7.5%以上。

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全面摸排风险防控点,科学预估和研判预测年度舆情潜在热点和发展态势,对“三年行动”治理品种的舆情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部门主题日“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发放禁限用农兽药名录、警示教育宣传挂图和视频,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积极申报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努力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综合体。

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三是加快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新认证(登记)产品18个以上;

四是组织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贯彻落实《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培育,打造一批品质优良、风味独特的乡愁产品,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

(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将质量安全贯通种植养殖全过程,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鼓励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相衔接,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等考核。加强对开证主体的监督管理,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二是实施农产品全程追溯促进行动;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文山州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内的生产主体全部上线运行国家平台,鼓励其它生产主体自觉纳入追溯管理。全面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开展市场化推广运用与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参展产品现场核查和暗查暗访力度,推广一批追溯典型案例和标杆示范企业。

三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测和动态评价,依据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拓宽“信用+监管”“信用+金融”等服务场景应用,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体系队伍建设;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结合实际开展“菜单式”培训。探索建立村级协管员补贴机制。组织开展星级监管站建设,推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提升。遴选推介一批“农安卫士”,激励基层农安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基层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发挥属地管理责任,顺利完成每年上级下达的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工作目标任务,为监管决策提供服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检测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水平。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高兴蓉,电话:312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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