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峨乡纪委书记李堂武同志对《中共蚌峨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重申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的通知》进行政策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台的政策背景及依据
2018年出台《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答》(云纪风〔2018〕44号)文件以来,蚌峨乡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各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乡村新风已经形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乡纪委在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村党组织对辖区内婚丧喜庆事宜劝导制止不力、失职失责,辖区内党员群众办理乔迁宴、满岁酒等行为陆续发生,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办理范围
(二)严格控制婚丧喜庆事宜规模及随礼
(三)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备案
(四)严肃处理违规操办及参加人员
(五)严肃对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党委(总支)要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将文件精神向村民讲深讲透,同时对2021年1月以来在辖区内发生的违规操办行为进行清理排查,对村民群众违规操办的,各村要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置。二是对农村党员、村委会干部、村组干部违规操办的,除按照《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处置外,还需形成问题线索上报乡纪委。对在此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工作拖拉没成效、该处置不处置、知情不抱隐瞒组织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解读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林倩,电话:386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