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规定、要求,为及时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我县,坚决打好“十四五”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战、攻坚战,有效保护松林资源和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出台砚山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2021—2025年)攻坚行动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计划(2021—2025年)》。
三、《方案》的目标任务
为保护我县生态安全,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属地管理,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协同配合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全面开展好松材线虫病疫情踏查、详查、检测、溯源、日常监测调查、专项调查、除治(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全过程监管、检疫执法、检疫封锁、宣传培训、信息报送等各项具体防控攻坚行动。力争2022—2025年全县秋季专项普查无疫情的防控目标。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防控区划、防控目标、行动内容、行动保障、考核评估、档案管理、工作要求九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数据统计,砚山县土地面积386900.0000hm2,森林面积147011.8804hm2,森林覆盖率38.00%。砚山县松科植物分布面积大,绝大部分是云南松,部分是滇油杉,占全县有林面积的64%。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松材线虫病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性。坚持依法防控、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属地负责的原则。
(三)防控区划
全省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轻型疫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砚山县在全省区划中属于重点预防区。
砚山县11个乡(镇)划分为重点清理防治区和重点预防二个区。从砚文高速、砚平高速、323国道、砚丘二级公路沿线的维摩、者腊、江那、盘龙、阿猛5个乡(镇)区划为重点清理防治区。阿舍、平远、稼依、八嘎、蚌峨、干河6个乡(镇)区划为重点预防区。
(四)防控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属地管理,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协同配合的原则,力争2022—2025年全县秋季专项普查无疫情的防控目标。
2.分区目标
2021年12月30日,完成砚文高速、砚平高速、323国道、砚丘二级公路沿线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0日,集中清理阿舍、平远、稼依、八嘎、蚌峨、干河6个乡(镇)重点预防区的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0日,加大对砚山县辖区内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的检疫监管力度,做到每两个月一检。对发现新增的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清理。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加大对砚山县辖区内高速公路施工单位的检疫监管力度,做到每两个月一检。对发现新增的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清理。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检疫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对发现新增的枯死(濒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清理。
2022—2025年度每年均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要求进行“即死即清”集中烧毁,力争四年秋季普查砚山县无疫情。
(五)行动内容
一是检疫执法行动;二是日常监测及专项普查行动;三是枯死松树清理行动;四是健康森林保护行动。
(六)行动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二是资金保障;三是加强群防群控;四是强化联防联控。
(七)考核评估,通过制定行动方案,编制采伐作业设计开展评估。
(八)档案管理。每年认真整理行动档案资料,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九)工作要求。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灾害、应急、防控、处置。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周定海 联系电话:3131839
联系人:罗自梅 联系电话:313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