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山州禁止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砚山县禁止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工作方案》,结合盘龙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施策、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科学划定露天禁烧重点管控区,构建乡、村、组一体的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管控体系,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禁烧工作,规范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处置,杜绝露天焚烧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大气环境现象发生,有效提高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以组促村、以村促乡,最终达到守护好盘龙的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的目的。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禁烧种类及范围
1.禁止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种类。
2.禁烧范围。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产业培育,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3.加强监管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督察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5.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结果应用。
(三)工作要求
1.细化具化措施,落实网格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2.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工作纪律,保障群众利益。
4.注重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模式。
四、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及电话:黄昌鸿 (366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