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68号),要求,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砚政办发〔2019〕142号),砚山县2019—2020年共实施农村户厕改建15162座。按县级财政每座补助600元的标准,县级配套资金合计909.72万元。砚山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下达909.72万元用于兑现2019—2020年改建的15162座农村户厕补助。
二、工作要求
(一)建设内容主要为:农村户厕新建或改造。若需拨付给施工队的资金必须有施工队提供所有工人的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与农户签订的改造协议等),首先确保工人能拿到务工报酬,经乡级验收合格,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付款。属于农户自建的,乡级验收合格后,拨付给农户的资金要按照一户一方案支付到改造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账户。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荀俊睿,电话:3135596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电话:3122191
联系人:荀俊睿,电话:313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