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1 09:50:26     来源: 阅读次数:1645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财政部、农业部在2016年联合发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二)依据:根据《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20〕96号),2021年全县将全面稳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 基本原则:一是整合优化,注重绩效。整合相关农业补贴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突出工作绩效;二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三是资金下达,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受益。

(二)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原则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3.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数,种粮面积为参考进行补贴发放。对存在争议未颁证的农户,乡镇可以不予发放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已经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的耕地。

4.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县级下达的补贴资金,结合本乡(镇)土地确权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2021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113万元(如果资金有变动,则以县财政局下达的就位资金通知为准),以2021年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108.5万亩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乡(镇)包干使用,如有结余,可以用于弥补上一年度资金缺口,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于下一年度使用完毕。

(三)方法步骤

1.面积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按今年实际补贴面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乡(镇)汇总。

2.张榜公示。以各乡(镇)名义进行补贴公示,各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村寨、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应及时复核,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无异议后则由村民委员会按组、农户数和实际核定补贴面积、金额进行汇总。经村委会(社区)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各乡(镇)汇总。

3.核查确认。各乡(镇)负责对村级上报的面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按时将村数、组数、农户数和核定面积、补贴金额进行复核后汇总,经乡(镇)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备案。

4.补贴兑付。各乡(镇)接到县财政局下达的资金后,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将补贴农户花名册委托各乡(镇)农商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中。对发放时农户信息出现差错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到户的,由砚山农商银行与各乡(镇)对接核实后及时补贴到户。

5.时间进度。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要求各乡(镇)必须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长担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审计、信访、农商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落实补贴具体工作。

2.明确职责。明确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县农业农村部门、农商行职责。

3.强化督察监管。县直有关部门将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

5.注重绩效考核。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进展动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考核工作机制。

三、方案的相关解释

补贴资金按照粮食播种计划下达,2021年全县计划粮食播种面积108.5万亩。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联系人:余建萍,电话:3122401。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侯光福

联系人:余建萍

联系电话:0876-31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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