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农办通〔2020〕8号)、《中共文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农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结合砚山县实际,编制了《砚山县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县培育家庭农场130个以上,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个,带动小农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全县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9家,其中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7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家,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117493亩次,基本形成服务机构合理、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指导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调查核实,加强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组织开展示范申报,加强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拓展市场营销,实施品牌战略;引导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二)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加强试点示范引领。
(三)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推动企业集约化经营;构建利益联结共同体;延长企业产业链。
(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服务组织联合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
(五)完善支持政策。加大项目支持力度;落实用地保障政策;落实用电保障政策;落实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魏建美,电话:3012856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3122191
联系人:魏建美,电话:301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