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因灾造成的损失,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结合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维摩彝族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方案》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方案》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是我乡2019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以及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三)《方案》第四部分是我乡2020年气候趋势及主要气象灾害预测以及地质灾害预测内容。
(四)《方案》第五部分是地质灾害诱发的因素。
(五)《方案》第六部分是我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具体措施。
(六)《方案》第七部分、第八部分是2020年我乡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隐患点以及相应的乡、村、组三级责任人。
三、注意事项
(一)冬春季阶段性低温。冬季和初春可能会受到阶段性较强冷空气影响,在前期气温偏高的背景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更易造成人畜受冻和农作物损失。各地应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做好人畜和经济作物的防寒防冻工作。
(二)春季和初夏干旱。2020年春季和初夏干旱将较常年偏重,易造成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长期偏高、供水形势严峻等不利影响。各地应提前采取措施,做好抗旱、防火和节约用水等工作,在有利的天气形势下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春季大风和冰雹。春季易出现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各地应做好人工防雹工作。
(四)夏季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夏季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出现机率较大,可能引发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注意加强防范。
(五)秋季连阴雨和区域性干旱。秋季大部地区降水较常年正常,需防范连阴雨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蒲尚宏,电话:13508765384
联系人:李全伟,电话:1340491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