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政策和精神,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有效缓解农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发展难”的问题,农行砚山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从2020年开始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农户信息建档,推广“惠农e贷”,办理农户授信和农户贷款,认真落实“三农”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农户持续增收和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农户信息建档简介、组织机构、工作职责3方对农户信息建档和“惠农e贷”金融服务工作进行说明,并作了安排部署,其主要内容是:
(一)农户信息建档简介
1.贷款优势:覆盖广、纯线上、全自动、随心还。
2.贷款对象:砚山县辖内农户(不含建档立卡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主、农村致富带头人等。
3.准入条件:农户除符合农业银行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外,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个性化条件,主要是家庭收入、资产、负债情况等。
4.贷款用途:农户在农村购(建)房、农户进城购(建)房、农户房屋装修改造、农户个人消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旅游业、城乡工商业、仓储物流业、餐饮业、运输业、农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维修、环境治理、环保绿化、农业产业链及其他用途。
5.产品期限:一次授信3年,1年1还,循环使用,一次性利随本清。“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可直接在手机上操作的特点缩短办贷时间,避免了群众往返银行的麻烦,节约办贷成本。
6.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发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一月一发布(以2020年6月为例,LPR年利率为3.85%),实际以人民银行公布基础利率为准。
7.贷款额度:根据农户信息进行授信,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扶贫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为小组成员,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推动农户信息建档“惠农e贷”工作,安排具体人员协助农行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指定负责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推动效果的反馈,帮助农户协调各级机构。
(三)工作职责
1.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农行依法合规收集“惠农e贷”准入农户有效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全县“三农”产权制度,加强政府增信机制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农行多放贷款,放好贷款。
2.龙头企业、城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交易平台要积极协助农行依法合规收集“惠农e贷”准入农户有效数据信息。
3.各乡(镇)负责推荐信用良好的信用村,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进行审核后,优先进行农户信息建档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协助农行开展“惠农e贷”相关工作,保证“惠农e贷”业务建档持续发展。
4.各行政村积极协助农行收集行政村基本信息,填制《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建立行政村信息档案;协助农行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村民小组人员评议信息建档农户,确定“惠农e贷”准入农户基本资料和数据信息,填制《农户信息采集表》;安排熟悉情况人员协助农行开展“惠农e贷”准入农户调查和相关工作。
5.农行砚山县支行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农户提供最优惠利率,降低农户资金成本,满足农户发展生产资金需求;在各乡(镇)设立流动金融服务点,直接到行政村为农户办理开立账户、手机银行、收集贷款资料,指导农户使用手机银行借款用款,减少农户办理成本,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做好“惠农e贷”的授信签约、贷款发放和贷后催收管理工作;对收集资料及时录入申报,确保农户能及时用款,如不符合准入条件不能贷款的,及时告知农户。农行砚山县支行联系人及电话:马永崇,0876-3125201。
三、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及电话:郑继江 0876—3122191
联系人及电话:马永崇 0876—312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