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2019年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提出开展砚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职责和任务,是各有关乡(镇)、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砚山城区老旧小区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砚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方案》。
二、《方案》制定思路和主要结构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坚持政府引导,调动和激发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积极性,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路,重点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配套设施。《方案》共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二是改造目的及意义,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三是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引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四大原则;四是政策依据,列举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依据;五是基本情况及目标任务,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的规模范围、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和目标任务;六是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涉及乡(镇)、部门的职责;七是工作要求,提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协作,强化联动”的工作要求;八是工作措施,提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强化资金安全监管措施、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加强资金筹措、完善工作制度”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三、《方案》制定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
(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19〕213号);
(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五)《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六)《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文住建发〔2019〕86号)。
四、《方案》的重点任务
2019年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启动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力争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2020年6月底前启动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力争2020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基本解决我县铳卡警官片区和园丁小区片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
五、《方案》的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及分工,深入细致地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分工协作,强化联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和要求,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
五、《方案》的工作措施
《方案》提出了五点工作措施:一是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广泛发动社会和群众参与。二是强化资金安全监管措施。制定安全、高效的“一支笔审批”与集体决策审批相结合的资金审批制度;实行财务报表报告制度,适时定期不定期针对资金安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三是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建设、施工、监理以及设计等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强化施工安全控制。四是加强资金筹措。明确居民的出资责任,引导水、电、气、通信运营企业开展小区内以及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五是完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