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背景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财政部、农业部在2016年联合发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231号)和《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19〕101号),2020年全县将全面稳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整合优化,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资金下达,直补到户。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方向
1.补贴对象。原则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种粮面积和土地确权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3.补贴用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沤、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4.补贴测算。2020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504万元(如果资金有变动,则以县财政局下达的资金通知为准),以2020年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108万亩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乡(镇)。
5.申报程序。按照时间进度自下而上面积申报、张榜公示、核查确认后兑付补贴。
6.时间进度。原则上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四)明确职责
明确乡人民政府及县联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财政所、在补贴发放中的职能职责。
(五)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1.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督察监管。
3.抓好政策宣传工作。
4.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方案的相关解释
补贴资金按照粮食播种计划下达,播种计划数据来源于《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砚山县2020年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砚政办发〔2020〕22号)。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干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河新区;联系人:张黎江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必华
联系人:张黎江,电话:0876-3838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