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9〕43号);
3.全省、全州自然保护地管理培训会议精神。
三、目标任务
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核查并完成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砚山风景名胜区四至界线、功能区划界线确认及立标、数据库建设、报备等工作。通过实施勘界立标工作,进一步校核和确认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砚山浴仙湖风景名胜区及功能区的边界,明确保护区和功能区范围,进一步提高保护地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制作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的精细化矢量数据图层,并基于高精矢量数据编制保护地标界方案。
(二)现场勘界立标阶段(2020年3月20日—5月30日前,推进中)。实地核界、立标,明确四至界线。
(三)编写勘界立标工作报告(2020年6月10日前)。编写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报告。
(四)报备及勘界档案整理(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勘界立标成果验收,并逐级上报;完成勘界立标档案资料的规范整理归档。
五、主要内容
原文解读。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周定海,电话:13769639408
联系人:陈良敏,电话:0876-313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