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规划〔2019〕476号)精神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52号)文件精神,结合砚山县实际,初步研究提出我县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19年7月到2021年6月经过前期准备,前期研究,起草《中共砚山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征求意见、规划衔接、论证修改,上报审批等五各阶段全面完成砚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主要内容
《砚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是对应州的实施方案来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结构上基本与州一致,共分6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编制原则;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第四部分为重点环节;第五部分为职责分工;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一)指导思想
(二)编制原则
1. 坚持理顺关系编规划。
2. 坚持目标导向编规划。
3. 坚持突出重点编规划。
4. 坚持改革创新编规划。
5. 坚持承上启下编规划。
(三)工作步骤
1. 前期准备(2019年7月底前)
2. 前期研究(2019年8月—2019年12月)
3. 起草《中共砚山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2020年1月—7月)
4. 征求意见、规划衔接、论证修改(2020年7月—2020年12月)
5.上报审批(2020年11月—2021年6月)
(四)重点环节
1. 做好“十三五”规划总结。
2. 搞好重点研究。
3. 加强规划衔接。
4. 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职责分工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2. 县级有关部门职责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落实工作经费。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马顺勇,联系电话:0876—3012286
联系人:黄庆明,联系电话:0876—3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