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5 11:15:18     来源: 阅读次数:1530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公开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备,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体系。要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和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全面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防止公开的信息失实失信。要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基础管理工作。涉及机构改革调整的政府部门,要做好依法公开本单位新的“三定”方案或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范围目录。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要认真对标对表《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强化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紧盯国家和省、州、县政务公开最新部署,依法依规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围绕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严格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整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及时形成舆情分析报告,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增强回应的针对性。

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对参与州、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实行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加分奖励。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健全完善与新闻宣传、网信(互联网信息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网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加强网民留言办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适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制度。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3. 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聚焦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要素,综合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文件起草牵头负责同志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鼓励引进第三方力量组织参与制作政策解读专题图片图表、网络问政、影音视频、卡通动漫、简明问答手册等解读材料,并在州政府(部门)和各县(市)网站公开发布。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各级行政单位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县、乡(镇)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砚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我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进一步加强审计和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牵头落实单位:县审计局、县政府督察室分别落实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公室分别落实

3.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云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文山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利用政府(部门)网站或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牵头落实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落实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企业信用违约风险,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牵头落实单位:县财政局、县人行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围绕我县贫困人口脱贫目标,聚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措施,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局牵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项行动”,打好七个标志性攻坚战,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情况,持续整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湖泊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推进情况,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云南”网站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州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 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落实

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简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本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落实  

3.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梳理贯彻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253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262号)有关工作情况,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全年工作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牵头负责落实

乡(镇)政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牵头落实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落实

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

牵头落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牵头落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

探索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4.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增加县直部门财政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

牵头落实单位:县直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推动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加快财政项目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转贷、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参照国家、省的做法,对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进行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加快各州、市政府网站和州直部门网站与州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互通。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县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深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

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按照省、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加强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及时处理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网民给我县有关政府网站的纠错意见,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县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2.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的相关文件要求,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认真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大厅”建设,推动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3.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

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建设,积极做好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  

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县直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牵头落实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4.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

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

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管理服务,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政务资讯、实用查询、信息地图、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级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

进一步清理整合全州政府热线,推动全县12345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在线服务,完善查阅点标识设置及人员经费保障。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 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县、乡(镇)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规定要求。

按照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政务公开职能部门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优化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落实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把脉、定期体检”,细化公开评估细则和考评规则,根据评估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限期落实。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对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修订后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砚山县贯彻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全面主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按职责落实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行业的州级主管部门年内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牵头落实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县级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落实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3. 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学习其他州、市基层试点经验做法,制定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构建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

根据全省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适时召开相关会议,做好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负责落实

立足各乡(镇)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 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内容等信息,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全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规范落实实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56号);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针对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梳理汇总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突出问题,加强案例研究分析,探索建设依申请公开案例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网上报送工作。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分别按职责落实

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投稿,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将贯彻落实本分工方案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县、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牵头落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审定人

联系人:杨胜佑

联系方式:0876—3122016

拟稿人:杨道能

联系方式:0876—312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