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脱贫攻坚2018-2020年实施方案(2019年调整)》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9-06-27 10:49:21     来源: 阅读次数:1494

一、方案调整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筹备,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脱贫巩固措施,提高脱贫质量,全面完成全县今年 5196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3 个贫困村出列的任务目标。

二、方案调整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

(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18号)。

(三)省、州关于项目库调整完善的要求及2019年省州项目库建设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要求。

三、方案调整的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等资金有效措施,全面实现全县脱贫目标:2018年末以前计划脱贫出列76个贫困行政村,2019年末计划脱贫出列3个贫困行政村;2018年末以前计划脱贫人口13353户59712人,2019年末计划脱贫人口1518户5196人。

四、方案调整的原则

(一)坚持按“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在2018年12月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方案基础上,先由村委会再次入户协商再次摸清贫困户发展意愿,再调整村表(施工图),乡(镇)审核汇总形成乡表(路线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县表(项目库)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二)坚持按脱贫退出指标对标对表进行调整。2018年已实施的项目继续保留在项目库,指标项目优先安排在2019年度实施,同时把今年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上海协作资金、兵装集团帮扶资金和行业部门投入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在2019年度实施,其它项目安排在2020年实施。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原则上一律删除。

(三)坚持“分级公告公示、分级审核批准”的原则进行调整。村级方案(施工图)由乡(镇)审核批准,乡(镇)方案(路线图)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县级方案(项目库)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并印发。由县、乡、村分级进行公告公示。

(四)坚持“突出重点”进行调整。以调整完善户表为重点,把2018年以来贫困户已经享受的政策纳入户表中,项目安排对应到村到户到人,充分支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措施。以调整完善产业扶贫项目为重点,产业处研究出台产业扶贫补助奖励政策,有效支撑贫困户脱贫后续巩固。

五、方案调整的情况

调整前项目库共涉及9大类(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调整后项目库共涉及10大类(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其他)。调整后项目总个数为252个,比调整前的500个减少了248个,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州要求基础类项目个数统计一级标题,产业类项目统计到三级标题。

与原项目对比,安全稳固住房将原13个易地搬迁点危房改造项目调整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不在分拆除重建和加固修缮;适龄青少年就学增加了2019兵器集团援建项目;产业扶贫种植业删除了种植玉米、水稻、红薯、烤烟、毛豆、三七,其余种植蔬菜类合并为种植蔬菜,林果类合并为种植经济林果,增加了百香果种植及发软籽石榴示范基地建设,养殖业将养殖鸡鸭合并为家禽养殖,小额信贷项目分为2018、2019、2020三年项目,第七项土地整治改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村内道路建设、通自然村农村公路建设、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各乡(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删除了第八项参与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第九项产业基础设施修改后并入第七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类项目删除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草地修复)补助项目,增加了砚山县软籽石榴基地示范发展扶贫再贷款贴息、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中国-荷兰砚山县花卉“双创”园种质资源圃建设等21个项目;生态扶贫删除其他类项目,删除项目除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及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其他调入产业扶贫第七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林产业扶贫项目;兜底保障工程增加了2019年兵器装备集团帮扶砚山县救急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删除了串户路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删除后串户路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调入产业扶贫第七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原13个易地搬迁点危房改造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设施配套项目、3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器装备集团帮扶垃圾收集车车辆及箱体购置项目、其他类项目1个、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惠民工程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删除了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出租土地及林地、通过财政投入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生产经营性扶贫,删除后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调入产业扶贫第七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县级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央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整个项目库增加了第10大类项目,增加项目主要是部分贷款利息和贴息。

原项目库总投资215359.04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12049.69万元,2019年投资68920.59万元,2020年投资34388.77万元),项目投资按资金来源分为:行业部门专项资金万71996.69元,涉农整合资金71852.1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4761.15万元,上海帮扶资金8685.70万元,兵装集团帮扶资金3688.00万元,其他资金54375.40万元。调整后项目库总投资228142.08万元,比调整前建增加12783.04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108721.35万元,比调整前减少3328.34万元;2019年投资95643.04万元,比调整前增加26722.46万元;2020年投资23777.69万元,比调整前减少10611.08万元。项目投资按资金来源分为:行业部门专项资金39160.30万元,比调整前建减少32836.3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33771.07万元,比调整前建增加61918.98万元;县级自筹资金4926.26万元,比调整前建增加165.11万元;上海帮扶资金5214.55万元,比调整前建减少3471.15万元;兵装集团帮扶资金3910.00万元,比调整前建增加222.00万元;其他资金41159.90万元,比调整前建减少13215.50万元。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杨喜刚,电话:13887680413

联系人:代春飞,电话:1591231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