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砚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砚山县残联)是由全县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残疾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106号)和《中共文山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州群团改革工作的通知》(文改办〔2018〕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参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6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推进。三是目标要求。围绕保持和增强全县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二)改革措施
1.改进领导机构人员的构成和运行机制。一是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把县残联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二是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把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三是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四是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五个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
2.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与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机关干部队伍,注重提拔使用优秀干部。二是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为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协作,配备一定数量的挂职副理事长、兼职副理事长,配备一定数量的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兼职理事,县残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的比例力争提高到15%左右。三是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建立基础需求和重大事项调查制度、领导干部调研基层联系点制度、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四是改进对乡级残联组织的协管工作,县残联协助乡党委,做好乡级残联组织的配备、教育、管理工作。
3.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推动将县、乡两级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二是建立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三是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把为困难残疾人雪中送炭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四是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4.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为决胜全面小康作贡献。创新残疾人扶贫方式,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责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把贫困残疾人作为攻坚重点。二是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5.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一是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二是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增强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型。指导县残联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四是打造“阳光残联”。巩固扩大基层管理建设成果,推动信息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五是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县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
6.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一是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残联党组织在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引领长效机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统筹进度安排。
3.落实工作要求。
三、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朝汉 马加琼
联系方式:0876—312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