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辅政作用,全面提高县人民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参照《文山州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拟稿)和曲靖市等县(市)出台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砚山县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框架结构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遴选聘用、工作任务、运作方式、权利义务和待遇、服务管理、附则共七章22条。
(一)总则部分,共4条,主要说明制定依据、专家类别等内容。
(二)遴选聘用部分,共5条,主要说明遴选聘用原则、基本条件、遴选聘任程序、聘任方式、聘期等内容。
(三)工作任务部分,共1条,主要从八方面说明专家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运作方式部分,共2条,主要说明专家发挥作用的方式,包括个别咨询、小组咨询、专题研讨、函件咨询、出具书面意见书等。
(五)权利义务和待遇部分,共3条,主要说明专家的权利、义务和薪酬标准、支付办法等内容。
(六)服务管理部分,共5条,主要说明专家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专家的日常管理、解聘情形、违法责任、举报监督方式等内容。
(七)附则部分,共2条,主要说明办法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
三、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李树宽,联系电话:0876—3121001。
联系人:苏航靖,联系电话:0876—31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