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十三五”规划拟建加油站竞争性资格审查暨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6 16:03:56     来源: 阅读次数:1884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砚山县“十三五”规划拟建加油站的建设有关工作,优化加油站布局、提高辖区内加油站油品供应能力,促进城市和农村成品油供应协调发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

(一)“十三五”规划及调规情况

《云南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我县规划新增加油站37座(其中:城区4座,乡镇33座)。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规划点与“国道和省道≤6对(12座)/100公里、高速公路≤2对(4座)/100公里、县乡道路10-15公里设置1座、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0.9—1.2公里范围设置1座、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座加油站(经济较发达的乡镇按0.9—1.2公里的服务半径设置加油站)”的设置标准不相符,我县于2017年10月组织清理调整并获得州商务局同意。2018年8月,根据《文山州商务局转发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修订调整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商发﹝2018﹞122号)文件要求,结合《云南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我县现有加油站布局情况,按照“一对一置换、突出重点、适当调减、特例优先”的原则和加油站设置标准,经对规划加油站进一步审查,报请删除与加油站设置标准不相符的规划点15个18个站,置换加油站项目2座,新增城区加油站项目规划1个,其他未调整、未置换、未删除的加油站规划点按照《砚山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执行。

(二)资格审查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为原则,积极探索成品油市场服务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对市场发展的调控和指导,合理规划布局,不断优化结构,避免过渡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

2.坚持通盘考虑和“五个统一”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申报、统一投资、统一配送、统一营运管理”五个统一原则,符合规划拟建加油站由具备条件的一个企业统一申报、统一投资、统一成品油配送、统一管理营运,促进全县成品油供应向制度化、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方向转变。

3.坚持城市及农村均衡发展相结合原则。坚持解决城市与农村综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城市与农村加油站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全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分布不均,城区及农村加油站发展不平,农村生产用油安全隐患难以杜绝等问题。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资格审查原则。拟建加油站竞争性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公示、接受公开报名、召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实施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实施过程中,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申报参与资格审查条件

申请砚山县“十三五”规划拟建加油站竞争性资格审查暨建设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规定:

1.申请的加油站要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申报业主必须是在砚山县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取得建站资格一个月内在砚山县注册法人公司,否则将取消建站资格,重新选择其他业主建站);

3.具有承建符合“十三五”规划加油站的资金和运营管理能力;

4.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

5.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度。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拟定《砚山县“十三五”规划拟建加油站竞争性资格审查暨建设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实施。

2.公开报名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砚山县“十三五”规划拟建加油站名单,并接受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报名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结束(不含周末)。

3.评审确定阶段(2019年4月17日至4月30日)。砚山县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加油站建设推进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逐一对报名企业资格进行审查核对,提出投资业主及营运管理者,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7天)。

4.申报建设阶段(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由确定的投资业主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文山州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商发〔2018〕5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砚山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调整批复中未建加油站(点)的建设工作。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进《云南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砚山加油站(点)建设工作,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气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砚山县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拟建加油站建设推进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商务局,县工信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其他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大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城市与农村成品油零售体系不协调的问题,推动砚山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结合部门职能,扎实认真做好《砚山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未建加油站(点)的建设选址、土地利用、建设审批等有关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严格审查,综合把控。在投资业主的筛选工作中,重点考虑投资业主的资质、投资实力、建设和管理等综合能力和水平,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科学合理确定投资业主,为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增长奠定基础。

4.强化跟踪,重点督察。县委、县政府督察室要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跟踪督导,对未认真履职的部门及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及通报,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三、《实施方案》的特点

《实施方案》是紧紧围绕我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通盘考虑和五个统一”为原则,对优化加油站布局、提高辖区内加油站油品供应能力,促进城市和农村成品油供应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